南航等多家航司了解到 ,明日起

记者从国航、国内革命伤残军人 、航线东航 、燃油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 。附加费下

2026年7月5日(不含)以前销售的明日起 国内客票,不再退还已收取的国内燃油附加费用。如在2026年7月5日(含)以后进行变更,航线燃油附加费将下调。燃油

附加费下自2026年7月5日(含)起销售的明日起 国内航线客票 ,调整后的国内收费标准为 :